答:持续质量改进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贯穿于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师范类专业认证从认证标准到认证程序都要求参评专业做好持续质量改进工作,并形成机制。
(1)认证标准第7 条“质量保障”,明确提出四项要求:首先,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其次,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第三,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第四,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2)认证工作程序设有“整改提高”阶段,明确要求已通过认证的专业应认真研究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具体包括三种情况:首先,通过认证的专业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其次,通过认证的专业有效期内如果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须及时向教育评估机构申请对调整和变化部分重新认证。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有效期。重新认证工作程序可适当简化。第三,通过认证的专业如果要保持认证有效期的连续性,须在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年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编辑: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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