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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方案
[数学科学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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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年推荐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

组长:屈加文

成员:柏明强、任  茜、李俐玫、冯  山、吕王勇

史争光、李  超、柏  敏、朱黎辉

二、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学生)。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不合格(含不及格)记录,不合格(含不及格)课程参加重新学习后成绩达 60分(含60分),视为无不合格(含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在校期间,除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处分外,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则须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解除处分。

(六)大学本科期间,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在2024年7月前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全国大学生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

(七)前五学期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单列指标,由校团委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另文通知)。除满足本通知“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中第(一)到(七)项要求外,还需满足校团委制定的选拔办法中的条件和规定。学院对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同学进行选拔推荐。

三、推免名额

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普通序列推免指标数为22名,含为基础性指标、奖励性指标和支持性指标。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具体指标分配情况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4名(含拔尖创新班单列指标1个)。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4名(含拔尖创新班单列指标1个)。

统计学专业:       2名。

金融数学专业:     2名。

注意:关于指标分配办法具体见学校文件《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四、推免办法

(一)总评成绩计算

根据教育部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为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学校明确如下评价办法:

1.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中,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考试缺考等所致)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2.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4.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5.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排名方式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免名单,并进行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免。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由所在学院存档备查。

注意:对于拔尖人才培养班推免的特别说明

1) 根据专业学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基本指标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荐。

2)拔尖人才培养班支持性指标说明。专业对拔尖人才培养班学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拔尖人才培养班支持性指标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若所推荐学生已经在基本指标排名推荐名单中,则向后顺延。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荐。

(三)公示

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定推荐名单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五、关于加分政策

按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中“第六条 加分说明”规定执行。

六、其他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执行,具体事宜由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24年8月30

 

【编辑: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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