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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方案
[数学科学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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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川师校[2021]76号)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为切实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特成立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莫智文

成员:屈加文、柏明强、任  茜、舒乾宇、冯  山

吕王勇、孙宗明、骆艳丽、陆  媛、王  苗

二、参加推免生考试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及定向计划招收学生)。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五)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则须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解除处分。

(六)大学本科期间,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在2021年7月前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

(七)前五学期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单列指标,学院进行考察推荐。(除满足本通知“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中第(一)到(七)项要求外,还需满足校团委制定的选拔办法中的条件和规定)。

三、推荐类型和名额

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指标为25名,含为基础性指标、奖励性指标和支持性指标。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具体指标分配情况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7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4名。

统计学专业:        2名。

金融数学专业:      2名。

四、推荐办法

(一)总评成绩计算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6号)最新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评价办法如下:

1.综合成绩(百分制)=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

注:学业成绩为培养方案中前三年开设的通识教育公共课(不包含通识教育选修课、英语和体育)、同一专业共同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2.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4.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学院将对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认定后,再纳入成绩计算。

(二)排名方式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必修课成绩、专业选修课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荐。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声明由所在学院存档备查。上报学校前,放弃名额根据学生总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定推荐名单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五、关于加分政策

按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中“第六条 加分说明”规定执行。

六、其他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执行,具体事宜由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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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数学科学学院